问题 |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规定如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如果父母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是同行业平均收入的标准,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确定比例。三、如果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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