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绝战时征召罪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战时拒绝征召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依据,以及战时逃避征召罪的认定标准。战时拒绝征召罪要求预备役人员在战时故意拒绝或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且情节严重。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6条。战时逃避征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区别在于主体、客观要件和界限。认定战时逃避征召罪需考虑情节严重与战时与平时的界限。 法律分析 一、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的要件有哪些 1、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战时逃避征召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所以“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最主要的标准。此外,还应注意战时与平时的界限,若是平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2、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根据兵役法规定,犯本罪应比照逃离部队罪追究刑事责任,二者在客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完全相同; 3、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只能是预备役人员,即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人员;后者是军人; 4、客观要件也不相同。前者表现为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逃离部队的行为,不分战时和平时,但战时从重处罚。 结语 战时拒绝征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兵役管理活动的客体要件,严重拒绝或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的客观要件,以及只限于预备役人员的主体要件和故意拒绝或逃避的主观要件。该罪行的认定标准包括情节严重与否、战时与平时的界限,与逃离部队罪的区分,以及犯罪主体和客观要件的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七章 战时兵员动员 第四十三条 为了应对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的威胁,抵抗侵略,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在平时必须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的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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