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卫生局对医疗纠纷负有一定责任,但并非所有医疗纠纷都可以由卫生局解决。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处理医疗事故投诉、举报和纠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发生医疗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总之,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卫生局的责任是监督、指导和协调,而不是承担所有责任。当事人应当依法处理纠纷,并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