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有三种情况:1.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赠与;3.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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