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存在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规章且相关法条设定了行政处罚的行为。此因素最为关键。 2、办案机关具有管辖权。具有管辖权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 3、违法行为仍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内。对自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才被发现的违法行为,除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工商机关不应立案。 4、不违反一事不再罚款原则。其他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或在先立案的,办案机关不应再立案,但办案机关依法需要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等其他行政处罚的除外。 5、初步调查中未发现存在其他依法应当不予处罚的情形。 6、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如果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查处,就无需立案。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一、关于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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