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普通的生病,无需通知家属或律师,由看守所负责治疗,这是看守所的职责所在;二、如果是基础疾病导致的病危等,看守所会通知办案机关,该嫌疑人已经不适合继续关押,要求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即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同时,办案机关会通知家属或律师,到办案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当然,在此过程中,需要急救的,办案部门肯定会采取必要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