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支付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
释义 | 助学贷款利息在贴息截止日开始计算个人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补贴利息。毕业后,学生需自行承担利息。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可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助学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不上浮。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机构、发放机构、发放形式和还款人均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助学贷款利息是在贴息截止日开始算你个人利息的。其实贷款一发放就开始计算利息了,只不过原来一直由国家财政补贴利息给银行,你毕业后的利息就是你自己付了。在读期间由国家财政承担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由贷款学生承担利息。比如2021年6月毕业,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计息。 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160;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 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利息计算公式=贷款总额*贷款天数*利率/365。 比如2021年6月毕业,贷款6000元,贷款利率3.2%,自9月1日起计息。 2021年所需偿还利息=6000*81*3.2%/365=42.6元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区别: 1、申请机构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直接向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2、贷款发放机构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机构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如黑龙江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为哈尔滨银行)。 国家助学贷款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3、发放形式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但银行要分年发放;此外,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还可在就读高校再申请一笔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学贷款,则每年都需要申请。 4、还款人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偿还,毕业后前三年内可自主选择最长3年的还款宽期限,期间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月或季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结语 助学贷款利息由贴息截止日开始计算个人利息,毕业后由学生自行偿还。在读期间由国家财政承担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学生承担利息。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学生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按当年同期利率计算。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申请机构、发放机构、发放形式和还款人等方面有所不同。国家助学贷款提供一次申请、分期发放,学生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