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怎么独立成户主 |
释义 | 一、怎样自立户口 (1)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2)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二、自主立户要求 1.自立户主,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房产(农村不强调),有完全的民事能力,有足够的申请理由。 2.一般来讲,结婚后可以申请分户,不是结婚是很难分户,自立为户主的。 3.申请分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明和分户申请,然后和现户主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就可以分户,成为独立的一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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