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超过20年如何分割 |
释义 | 如果要遗产没有得到继承,在超过20年后,也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如果没有放弃继承权,也不存在应当剥夺继承权的情形的。遗产没有进行分割时,各个继承人之间形成了共同所有权关系,可以去法院效进行诉讼,要求解除共同所有权关系。即使继承已经超过20年,人民法院仍然可以对财产诉讼进行分析受理。 一、遗嘱继承时效是怎么定的 遗产开始继承但尚未分割,所有继承人对遗产则处于共有的状态,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二、遗产继承起诉后多久能判决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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