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义务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保险合同中,保密条款和保密义务虽然都是保护交易双方的隐私信息,但其本质存在一定的不同。保密条款是合同的一部分,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各方的保密义务,明确保密内容,规定违反保密条款产生的后果等。而保密义务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须要各方对涉及对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守。保险公司需要保护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要保密不公开与交易有关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2.《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擅自公开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隐私信息时,应当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且只有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4.《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获取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 5.《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获取商业秘密、非法出售、购买和公开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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