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整理后,及时填入其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一般包括:(1)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决议的主要部分,应着重写好。填写时,不能只写其工作方面的表现,而应根据党员条件,对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述。要注意写明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明确,政治态度、思想觉悟、理想信念如何,以及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还有哪些缺点毛病等。优点部分可以略些,但一定要写明不足之处,不能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2)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和结论性意见。(3)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参会的正式党员对该10名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进行投票。(4)署名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