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各地从1993年3月1日起恢复烟草及其制品的邮寄业务。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邮电部门要加强收寄验视,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并严格邮件封装,确保运递安全。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规定处罚。在处罚方式上:无准运证、超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自运卷烟的,处以违法烟价值20%—50%的罚款。 法律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一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