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人民调解协议书一般分为四个部分:标题、首部、正文和尾部。标题、首部和尾部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变的,比较容易掌握。较难的是协议书的正文部分,就是对当事人纠纷的简要介绍及达成的协议内容的表述。正文要求简练,对纠纷的经过需用与有限的文字表达清晰、完整,达成的协议内容更是协议书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失败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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