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公开审理的有: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除特殊情况以外。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 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