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剥夺继承权的方式:一般由被继承人指定剥夺。但法定剥夺的,一般是出现如下情形后,自动剥夺: 1、故意杀害、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伪造遗嘱或者篡改、隐匿遗嘱; 4、使用欺诈、胁迫手段让继承人立遗嘱的。 后两种情形,经被继承人谅解的,可不丧失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