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然有,在法律上,女儿和儿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教育费怎么算 《民法典》对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怎样判没有作出规定,而子女抚养费一般是依据子女需求、当地生活水平、给付人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应该如何认定赡养费标准 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费。 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经济能力。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视为子女无法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当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两个子女以内的赡养费按50%计算;三个以上子女的赡养费按40%计算。支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支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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