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是归业主还是归开发商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为继受取得。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在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该开发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要进行分割到户,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可以去土地辖区土地管理局查询。通常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说开发商有项目规划了,政府许可了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方可使用该土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假如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二、商铺外立面所有权归谁 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看,屋面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意味着,业主购买房屋的同时也得到了所买房屋所在小区的全部土地共有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这就说明,业主所买房屋所使用的土地使用证标明的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只要计入了公摊的范围,全体业主就对其享有共有权。由此可见,楼宇屋面的所有权是归全体业主所共有的。因此从以上来看,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所有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所有权与使用权是不同的。 第一,从民法关于所有权的相关原理来看。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使用权是实际利用的权利。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并非必然是同一主体,因为通过一定的契约,非所有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比如房主可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因此,楼宇屋面的使用权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让给开发商来使用。 第二,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来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共同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七条明确要求买卖双方应对楼宇屋面使用权的归属作出约定。那么,只要开发商与业主能够协商一致,开发商就完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取得楼宇屋面的使用权了。 因此,开发商可以通过合同的约定,取得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使用权。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注意合同当中对商品房的屋面、外墙面的约定。 三、开发商五证是什么 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开发商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取得的能够证明开发商对相应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的权利凭证,该证由国土管理部门颁发;开发商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颁发;开发商的在开工建设之前,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建设;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之前,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证由房屋管理部门颁发,为取得该证的,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五证齐全,是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具备,开发商后续的开发建设工作才能正常顺利的开展,房屋买受人的权利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所以,请大家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应注意审核开发商的五证,从而把买房的风险降到最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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