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复议决定都有哪些
释义
    行政复议申请享有以下权利 :
    1、申请复议权 ;
    2.委托权 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查阅权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4.申请回避权 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被申请人认为复议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复议案件的,有权申请复议人员回避;
    5、申请听证权 行政复议案件 审理中,申请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听证要求,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举行听证;
    6.撤回复议申请权 行政复议决定 作出前,申请人要求 撤回行政复议 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行政复议终止 ;
    7.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权;
    8.申请执行权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9.诉权 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