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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如何进行指导监督
释义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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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