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强制方法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辩首孙义务的处置行为。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收缴非法装置; (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携链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芹行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