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按份共有。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写的是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夫妻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5、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还贷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