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用公章盖的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私用公章签订合同,一般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私用公章签合同的法律后果 1.员工私用、私刻公章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骗取他人财务的,涉嫌构成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 2.存在公司内部公章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私盖用章,使合同相对方有理由相信盖章真实性,那么公司就要对合同相对方主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公司的过错行为与合同相对方的损失没有因果关系,公司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员工未经公司允许私用公章,严重违法了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二、私用公章签合同立案标准 私用公章签合同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私刻公章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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