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助理可以单独审理案件吗 |
释义 | 法官助理一般是指助理审判员,根据法官法规定,助理审判员经本院院长任命,可以代行审判员职务,也就是说经院长批准可以单独开庭审理案件。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的人员。助理审判员,根据法官法规定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命,可以代行审判员职务。助理审判员享有和法官一样的权力与义务,助理审判员本身就是法官。 一、书记员是否属于审判人员 不是的。审判人员,是指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具体案件的工作人员的总称。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审判人员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的正、副院长,各审判庭的正、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也是案件的审判人员。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凡年满23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或被选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判人员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被判明一审判员两名陪审员合法吗? 可以,但法官必须是审判长。一审可由陪审员参加,法官必须为审判长,必须与法官组成3人庭或7人庭,7人庭规定为3法官4陪审。1法官2陪审完全符合要求,所以是可以组成合议庭的。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组成合议庭成员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二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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