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分居期间女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分居期间女方出轨的,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分居期间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夫妻离婚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 1、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