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缴费基数计算方式 (一)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27%,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参保人月平均工资。 (二)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1.5%,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三)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行业差别费率确定(0.2%至3%),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本企业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为9%1%,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五)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缴纳比例为1%,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是什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和个人资助+上述金额产生的利息; 计算系数=139(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数相同)。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1、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