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网签的商品房,还没有在房管局备案,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原购房人退回所签订的购房协议,交回原交款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冲回,做退房手续;再以新的购房人姓名签订购房合同,交款、开具发票,就可以了。可能会有手续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