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公司应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成立集团公司需满足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拥有至少5家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1亿元以上;母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成员单位具备法人资格。资金管理原则包括集中性、协同性、效益性和权变性。注册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设立申请书、股东证明、公司章程、集团章程、验资证明等资料。总之,成立集团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法人资格等条件。 法律分析 成立集团公司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集团公司的集团成员单位均需要具有相应的法人资格。 一、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如下: 1、集中性原则。事权可以分散,但财权必须集中; 2、协同性原则。对不同职能之间的资金投入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 3、效益性原则。集团应尽可能将资金投放到能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项目上,使更多的资金参与周转; 4、权变性原则。企业集团的资金投放与管理不能一成不变,必须及时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变化等做出相应调整。 二、注册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集团章程;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11、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综上所述,成立集团公司一般应满足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和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 结语 综上所述,成立集团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拥有至少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及母公司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在资金管理方面,集团公司应遵循集中性、协同性、效益性和权变性的原则。注册集团有限公司还需要提交一系列资料,如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集团章程等。 法律依据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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