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诉讼法,诉讼保全费基本上是不退的,但胜诉后可让对方赔偿给你。 保全费其实就是为了保证在判决后够顺利执行而交纳的申请费用。根据《诉讼费用收费办法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一、诉前保全费的基本概念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前保全的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三、诉前保全后财产的处理 1、诉前财产保全被法院依法受理并同意后,法院就会依法查封冻结被告财产。 2、原告就应当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否则过了时效,保全自动失效。 3、原告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则保全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