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赣州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赣州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窗口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公证仲裁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 2、受理,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3、实质审查 4、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符合登记条件,发给登记证书。 二、赣州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受理依据 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第八条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