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在任何案件的侦查阶段,都可以查公民的手机通话记录,但必须出示证件和“侦查证”。协查单是公安机关在执行职责的时候,向有关机构出具的具有效力的证明文件,相关机构应当根据协查单内容提供相应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必须是为了公务,且经法定程序,由相应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执行人员应有2人或2人以上,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相关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如果一个公民不涉及刑事犯罪,警方无权查询其通话记录。 警方如果需要调取犯罪嫌疑人的通话记录,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且需要得到上级批准,拥有像逮捕令一样的纸质证明,电信商才可以予以提供。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