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税申报是报应发工资。未扣除个人三险一金前的应发工资。应发工资也叫税前工资,没有扣除应缴应扣的各种其他费用的劳动者所有劳动所获现金总和。应发工资分六个部分组成,包括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的计件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的奖金;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劳动者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劳动者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