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办机构应当落实什么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
释义 | 经办机构应当落实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基金监督管理执法体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1、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监管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很多监管措施是由经办机构来实现的。《条例》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订立服务协议,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办法等。 2、为规范和指导协议管理,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规范、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制作并定期修订服务协议范本。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对服务协议订立、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此外,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还负责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3、医疗保障基金是政府、单位、个人等多方面筹措的专门支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专项基金,是确保人民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物质基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构建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了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保药品费用。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医保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零售药店拨付医保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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