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房产赠与所需的费用如下: 1、税费一般有契税、公证费、登记费、房屋评估费。 2、赠与的房产属于无偿获得房产,所以契税是全额收取的,房屋的面积没有限制,契税是房屋评估价格的3% 。 3、公证费用,是在赠与的过程中,公证赠与合同产生的费用,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的1%至2%收取公证费用。 4、房屋评估费,进行赠与房产的时候,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来做为缴税的标准,所以就产生了评估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0.5%。登记费是80元,就是简单的工本费。 5、赠与房产再次出售的费用,除了个人所得税不同之外。赠与房产再次出售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比例是差额的20%,税及附加税是房屋成交价的5.5%。其他的房屋评估费、房屋交易费、登记费是双方自由协商由谁交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