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
释义 | 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原件一式三份;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2、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3、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危房户须提交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一、外来务工人员在福州市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 5、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二、深圳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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