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起诉离婚第一步该怎么做? |
释义 | 首先,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为准。法院立案之后会在审理之前组织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最后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如果准予离婚会同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处理。到法院立案的时候需要携带如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结婚证及其复印件;(3)如果有财产的纠纷的还应当提供财产清单;(4)有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还应当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5)起诉状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生效证明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原告可根据自己的诉求提供如下相应的证据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婚后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的原因证明材料;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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