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财物; 2、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 3、侵占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 职务侵占罪报案应提交的材料有: 在进行员工职务侵占罪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