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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异同点
释义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时间不同,监视居住最长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地点不同,监视居住不得离开住处,取保候审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种类不同,监视居住无保证人和保证金,取保候审则需要二者。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在于:
    1、时间不同。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为6个月。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地点不同。监视居住中,被监视居住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取保候审中,被取保人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3、种类不同。监视居住并不需要保证人和保证金。取保候审包括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二者则一采用。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比较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强制措施,它们在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上存在一些差异。监视居住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定期监控和限制其行动范围的措施,适用于一些轻微犯罪或可能逃跑的嫌疑人。而取保候审是指在保证案件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暂时解除羁押,但需要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两者的适用条件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和证据情况等因素。监视居住注重对嫌疑人的实时监控,而取保候审则更注重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哪种强制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在于时间、地点和种类。监视居住最长为6个月,不得离开指定居所;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离开所在市县。监视居住无需保证人和保证金,而取保候审则需要。两者适用条件取决于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和证据情况等因素。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哪种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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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