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物证有哪些 |
释义 | 盗窃罪物证都包括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4、证人证言等。 一、强奸罪怎么告 告强奸罪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收集必要的犯罪证据。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立案需要的证据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如或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 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的情况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二、证据种类有什么 证据的种类如下: 1、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2、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有效的条件如下: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直接证据包括哪些 直接证据包括: 1、物证;书证;证人证言; 2、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 3、鉴定意见,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记录; 4、视听数据和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最终案件的依据。被告人在公诉案件中的有罪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被告人在自诉案件中的有罪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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