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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不动产应如何质押
释义
    不动产不可以质押。因为法律规定能质押的只有动产和除用益物权以外的财产权利,不动产不包括其中。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不动产可否质押
    法律咨询解答
    不动产作为担保财产是不能转移的,因此不能质押,只能办理抵押手续。
    1、质押的定义: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2、不动产的定义: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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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知识】农村有不动产证的房子,政府不可以随便拆的。不管是以什么理由。只要是房本上是你的名字。别人就无权强拆。不管是他们以脱贫致富的理由,还是什么理由。只要是你不同意,别人就无权拆。只要是你不同意。别人就无权拆。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动产质押合同如何订立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但书面形式的要求并不是质押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只具有证据效力。
    动产质押合同指什么怎么去订立,动产质押手续
    一动产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订立的书面合同。
    动产质押合同的订立:首先,合同的主体就是动产质押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其次,动产质押合同的标的也就是动产质押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质物必须是动产。另外,动产质押合同的形式,依法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
    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动产质押指的是什么
    动产质押是指,将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担保的情况。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因此,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将动产转移给债权人作为担保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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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