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不加班就被辞退是不合法的。 工作时间是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法定的加班情形外,员工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单位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继续回单位上班; 或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不得拒绝的法定加班情形如下: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作出相应处理。本院认为,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在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若劳动者接受加班,则仍应遵守劳动纪律。 公司想让员工加班的,就要事先跟员工协商好,加多少个小时的班,加班费怎么算等等,这都要跟员工协商好,协商嘛,就是要双方好好沟通,这是平等的,一方不能强行将自己的意愿安排到对方身上,即公司不经过员工同意不得强行安排员工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