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具《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具《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