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能否说股份 |
释义 | 一、个体工商户能否说股份 个体工商户没有股份。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二、如何区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如下: 1、两者法律形式不一样。其中个体工商户为自然人,而私营企业为企业法人; 2、两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私营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私营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两者规模不同。一般而言,私营企业的规模,普遍比个体工商户大,注册资本也普遍比个体工商户多。 三、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流程怎么走 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经营登记,且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3、审查申请材料; 4、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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