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最新专项计划规定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报考条件:(一)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1年夏季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招生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1年夏季高考;(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我省2021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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