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有哪些解决办法 |
释义 | 对于民事经济纠纷相关的案件,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进行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但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双方合同中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种情况:合同履行地在原告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并约定在原告住所地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就应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约定为原告所在地。 但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来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二、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由劳动局管辖吗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劳动局管辖,该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涉外合同管辖规则是怎样的 涉外合同管辖规则是: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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