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官费规定是什么 |
| 释义 | 商标注册官费规定是什么 对于商标注册官费下调是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三、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决。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妥善解决财政困难地区的经费保障问题。 商标补证官费要多少? 补发商标注册证:每补发一个《商标注册证》须缴纳官费1000元。是《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补正是没有官费的,补证(注册证)是有官费的1000元。注意区分清楚正和证,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商标注册官费 : 300;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每超出一个加30另外如果委托代理机构申请还需要缴纳商标注册代理费用200800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规定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注册商标要多少钱流程是什么 商标注册需要办理如下相关手续:当事人依法提交申请资料,商标局进行受理,初步审定、公告、最后予以注册和公告公众。商标注册所需费用一般需按照商标局公布在注册服务大厅的标准予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注册一个商标的钱是多少钱 商标注册的费用包括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企业可以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事宜。但建议企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申请,因为商标代理机构每年处理商标代理案件更多,会对企业试图申请的商标图案进行检索,已确定试图申请商标的图案是否存在在先已经申请的商标。 注册个品牌商标要多少钱 商标注册的费用一般是三百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确认符合相关的,核准登记,并通知缴费,且应当缴纳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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