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付时,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吗? |
释义 | 购房者可拒收房:1.无质保书、使用说明、验收备案表;2.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超过3个月;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环境;4.未经买方批准改变房屋结构。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2、开发商无故延迟交付原合同约定,经购房人催告后三个月以上交付;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约定的配套环境; 4、开发商未经买方批准改变房屋结构的。 拓展延伸 房屋交付后,购房者是否有权利提出质量问题? 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交付后购房者确实有权利提出质量问题。购房者在收房后应该尽快检查房屋的质量,并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时,可以向开发商或房屋销售方提出投诉或索赔要求。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或者要求退还部分房款。购房者在提出质量问题时,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等,以便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开发商或销售方未能解决问题,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面临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合适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结语 购房者在面临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改变房屋结构,购房者可以提出投诉或索赔要求。购房者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法律将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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