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有房贷的如何分配 |
释义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而离婚了,该债务仍然需要由夫妻二人共同来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的,也可以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一、婚后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婚后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无论夫妻是否离婚,这样的债务都需要双方一起偿还。当然,也不排除在婚后产生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此时该债务就只能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除非另一方自愿偿还,否则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通常是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没到期的共同债务,包括信用卡或者消费贷这些没有还的贷款,那通常约定离婚后由一方来负责偿还,另一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直接进行相应的补偿即可。 2、有些是双方向各自的亲友借过钱,还没还清,那可以约定各自偿还各自亲友的钱,两个人之间如果有差额的,那用共同财产来补平即可,这样履行起来特别方便。 3、有房屋贷款还没还清的,那就是谁得房,谁来还后面的尾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购买不动产,不管是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所以夫妻买房子是可以只写一人名字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都是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在银行申请贷款,该房屋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的归属需要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由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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