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之诉的规定有如下几种: (1)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为由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当事人依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应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1年内,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依第10条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受理。 (4)同一婚姻分别受理离婚和无效的,先判决后者再进行离婚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