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纠纷若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材料主要有以下: 1、主体身份信息、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被告主体信息; 2、合同或协议;相关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订立合同的代表权限等证据材料。 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收据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4、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 5、其他证据材料,包括录音、短信微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一、纠纷案件中提供哪些证据 债务纠纷案件应的证据: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2、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为共同被告。 4、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可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