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字是否为判决书生效要件? |
释义 | 判决书无需签字,但需送达给当事人。送达方式可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或邮寄到确认的地址。如拒收,可邀请代表在送达回证上说明情况并留置。若无法留置,则可通过公告送达,张贴公告或报纸刊登,60天后视为送达。 法律分析 判决书不需要签字。具体如下: 1、判决不一定要当事人签收,但一定要送达给当事人。送达的方式一般为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也可以邮寄到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所写的地址或其户籍地,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2、如果无法采取留置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即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报纸上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拓展延伸 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否受签字的影响? 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受签字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签字是确认判决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签字是法官或其他相关人员对判决书的认可和承诺,代表其对判决结果的负责。判决书经过签字后,具备了法律效力,成为一项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如果判决书未经签字或签字无效,其法律效力将受到质疑,可能导致判决结果无法生效。因此,签字作为判决书生效的要件,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判决结果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关乎签字的重要性。签字是确认判决书真实有效的重要手段,代表对判决结果的负责。判决书经过签字后具备法律效力,成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若未经签字或签字无效,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将受到质疑,可能导致无法生效。因此,签字作为判决书生效的要件,对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判决结果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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